Archive for category 感官 延伸

诗意时刻

Posted by weishu on Saturday, 15 May, 2010

A  慢(la lenteur)

(谨以此第一部分向性感的捷克作家昆德拉致敬)

小时候,家里有一辆十分拉风的自行车。这辆自行车名义上讲是我爸爸的坐骑,可是从外表上来看,他和它全然不般配,他,清秀,文雅,读书人。它,庞大,笨重,一身古铜,闷闷的光亮。可是只要爸爸一骑上车,所有的形式上的尴尬,矛盾,不相称统统消失,长长地腿轻擦着油光蹭亮的挡板划出完美的圆形,一切都是天作之合。当然,这仅仅是浪漫的铺垫。

自行车刻在我脑中的形象总是和夜晚紧密相连的。我们一家人常常会在傍晚时刻出去喝酒吃饭,谁家小孩过生日,谁家姐姐要结婚,都是夜行的理由。家里只有这一辆自行车,爸爸骑车,妈妈坐在车后,我坐在车前,最稳定的三角就这样构成了,也只有这个时候,我会感到“一家人”的含义其实十分简单。酒足饭饱之后,星星和月亮就都会出来,一家三口轻盈地齐齐上了自行车,在微凉的风里划过月色。野虫们时高时低的鸣叫,自行车骑行过程中忽上忽下的颠簸,爸爸妈妈你一言我一语的断续,都构成了一种玄妙的音乐感。我四年级的时候才拥有我的第一只爱华WALKMAN,而此前对于音乐的理解,就是从这样的时间延续中领悟到的。

小小的我因为困倦,总是在小鸡啄米,每次自行车跨过水沟,我便会被惊醒,于是听到妈妈在后面急切呼唤,不要睡觉呀,小姑娘,要不然就掉下去啦,然后我爸爸就会给我讲些嘛乌子(鬼)的故事,吓得我只能忍着瞌睡和酸疼的屁股睁大眼睛望向黑夜。

于是就惊喜迭出,比如萤火虫,直到大一,有男孩子约我去操场后面的灌木丛一起找萤火虫的时候,那些夜晚的记忆就倏忽全都跑了出来,更多了几分对他的爱意。爱,其实和童年记忆是相连的。

B.速度(la vitese)

家还在上海的时候,身边有很多小伙伴,男孩子居多,我们一起干尽坏事,却总能够最终逃过惩罚,或者说,被打了两下之后,很快又会冲进新的冒险之中。身边也有很多年轻的叔叔,他们的面庞和声音会时时印在我小小的心上,以至于当情窦初开的时候,发现喜欢的男孩子身上会飘忽带着他们的影子。

我的床上一直都有一只熊猫,曾经是大熊猫,现在早已成了迷你小熊猫,是四岁生日的时候,一个叔叔送的。这样说来,小熊猫也快20岁了。她还戴着我为她织的三根手指长的红围巾,我的第一件编织作品,第二件是后来给魏来同学织的灰色围巾。

大熊猫已然迷你小巧了,而叔叔也成了历经婚姻坎坷的中年颓废男子。可是,他25岁的青春,我却一直帮他记着。只因为某个夜晚,某一辆摩托车。

大都会的夜晚是年轻男女的乐园,面容消失在黑暗中,纵情的笑声却被放大。爸爸妈妈常常和朋友们一起去跳舞,在家,没有人管我,就把我也带着,午夜时分,狂欢散场之后,大家跃动的心却没有丝毫要冷却的意思,叔叔那时候还没有女朋友,只有自己和一辆摩托车,爸爸妈妈那个时候的自行车还没有前面的杠,因此妈妈总要抱着我,十分累人。于是呢,叔叔就说,让我来带你们家小姑娘回去吧,爸妈还没有答应,我就先说好,只是因为我还从来没有做过摩托车。(我刚刚六岁,但对于速度有一种狂热)爸妈见我高兴,也欣然答应了,叮嘱他开慢点儿,因为他,一直是年少轻狂的代表,从爸妈平日谈话中,我也模糊地知道他的个性。叔叔很快启动了摩托车,巨响戳破了所有的宁静,我的心也立刻野了起来,他把我抱起来,放在前面,一阵风吹过,我们就飞了起来,所有的树影齐刷刷扫过来,所有的灯光都连成一条线,我欢呼起来,手却紧紧地我在车把的前端。“喜不喜欢叔叔呀?”   “喜欢!”     “好,以后叔叔经常带你坐车玩”。没有人能够听见我们的声音,速度把声音统统带走了。黑夜里只有一个骑士和小女孩沉浸在速度的欢愉中。

(照片中的男人是我在拿到签证后回南京的动车上抓拍的 chéri,voilà un homme que j’ai pris  par hasard sur la route de retour à Nanjing après la joyeuse prise de visa pour la France,je suis bien touchee par son expression)

给欣然的信(未寄出)

Posted by weishu on Saturday, 17 April, 2010

欣然:

说来我们只有过一面之缘,一干人等散落在北草,用不知何味的啤酒干杯。而那一面却是恰到好处,至少之于我,那是本科四年的巅峰时刻,因为从此以后,有些东西从此就将会为尘土和一种叫做记忆的虚幻了。给你写的信分好几个版本,前几个版本涂涂画画,欲言又止,就统统留给自己当日记了。这一封,至少表面上看来(也就是从字迹的工整程度看来)是最为审慎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审慎得过头,想法太纷纭繁复,以至于显得缓慢)。再过二十分钟,我就要去为人师表了,却得来闲趣,想和你说说话。

看你的博客,我常有在看自己以前博客的幻觉。因此便会感叹人世间缘的妙处(这是句大俗话,但去完法国之后,才知道十分珍贵),在本科四年的尾巴上,认识了这样一个女孩子,(呵呵,我也一直很羡慕高的女孩子)然后能在校内上说话(我的校内是暑假才开始开的),所有的信都始于向内或者向外倾诉的欲望,我的这封也不例外。这里要说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叫做“离开自己”,之于我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离开自己的梦游,所以你也知道了我要和你说的是一个爱情故事。生活中我很少说爱情故事,像个哲人成天说些呓语,但是现在我说的呢的确就是个爱情故事。并且它竟然碰巧还是真的。

那是在布拉格的一班地铁上,到站,停车,开门,一对年轻的父母推着婴儿车走了进来,那只小小的婴儿穿着绿色的青蛙服,是个脸蛋完美的宝贝,他对着紧贴着他站着的裹得像个白熊的女孩子笑,并伸出一只小手。女孩子轻轻握紧他的小手,并远远地给了他一枚亲吻,然后,她又侧过头向与她同行的男孩子望过去。

一个女生写了这样长长地一封短信给了她在法国的爱人,她的爱人在相同的时刻回忆起了相同的画面,于是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你一砖我一瓦把2010年1月2日发生的一切,又再次在空气中编织出了一道屏风,然而又因为虚幻,最终如水波般漾开。

坐在书桌前的男孩子不知哪来的灵感,竟然在头脑中构建出了这样的层层叠叠的场景,忽而随之流下了眼泪,因为他的爱人已经杳无音讯,。她住在遥远的国度,那里有一座会讲故事的长城。她,他的爱人和住在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一样,像一滴水一样消失在了庞大的群体中,一样的脸庞,一样的匆忙神情,一样的烟火气味。

而在盛夏的某天,欣然在水泥森林的阴影中散步,一页发黄的纸张忽然飘过她的眼前,她下意识抓住这张纸片,并开始阅读上面潦草的字迹,“那是在布拉格的一班地铁上……”她忽然明白过来,这是一个远方朋友写给她的信,她甚至还未看清过这个朋友的脸,但她记得她的气息。这是她们的生命轨迹在某刻相交的证据。

我的故事已经说完了,我知道有一天我们会一起喝一杯下午茶,说各自的生活,那些看似真实或者不真实的东西都变成了一个游戏(在我使用游戏这个词的时候,我的表情十分认真严肃,因为我觉得用在这它比谁都靠谱)

不知道那天在暴风雨中,你想到了哪些,最后又是否采用了新雨建议懂得轮滑法呢?这些小事儿都让我好奇。

你一定可以猜出这些不同的笔迹来自于不同的时间段,伴着不同的表情,但给你的这封信一直完完整整安安静静地放在我的大脑中,我有时候讨厌在纸上,在电脑里写字,因为他们从来都无法完整表现我脑中的壮美图景。

晚安了,欣然。

魏舒

10.02.2010

06042010日记

Posted by weishu on Monday, 12 April, 2010

这一篇里包含了好几个独立的故事~~

1.跑完步或者打完球,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躺在草坪上看星星。在剧烈呼吸几乎要撑破胸腔的时候,依然能这样轻松地躺下来,让人想到剧烈和宁静总是能够并存的。

2.而今晚,我却想到了下午和一个法国人说的好玩的事情。

那天一个在中国工作的法国小伙子给我讲了个故事:上课时,他让学生翻译——你有多长时间没有看星星了?

女孩子们表情有些尴尬,说在中国我们从来不这么问。

他追问我,这句话有没有什么的意味,他特别担心无意中说的话给人误解成性暗示。

我想了下,告诉他:没有,如果非要加上点桃色,大概看星星一般是情人间做的事情。

他才放心。然后问我,那中国怎么说算是性暗示呢,难道也是像我们法国一样说玩“双背怪物 ”的游戏么?(jouer a la bête de deux dos)

我说,现在的话,一般说,今晚,我们出去吧,或者,今晚,你就别走了。或者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说着话,忽然就吻起来,这一刻所有的暗示啊,密语啊,都是牵绊,都是赘余。

3.爷爷和孙女,撑开双臂,小心翼翼地走在操场上为足球赛而画出的白线,生怕自己掉落下来,黑夜中的草地坠落不知去处,仿佛他们是在星空中行走,一座珍珠搭起的桥把爷孙二人一起带到了神秘的世界。

现在,有太少的人有力量把自己抛向星空,而不带一丝牵挂。轻逸地在悬在夜空的竹竿上行走。

4.一个得了脑瘤的女人在弥留之际产下了一枚男婴。这句话本身十分轻。主语,谓语,补语等等。重的是背后一层一层的疼痛和晕厥穿越过身体,而心却一直黏着在另一个生命上。

我不把孩子生命看成是父母,尤其是母亲生命的附庸,不存在归属的关系,我愿意把它看成是一种赐予,就像寒风中,她走过来,用自己的烟点燃了我手中的烟。

5.Honzo收到我的惊喜后,决定要长出翅膀飞过来。我欣然同意了,只是希望长翅膀不会像长智齿那样让你很疼。而我呢,我用写作的方式来抵抗遗忘,这也是我的翅膀。

Paul Valery 说过这样一句话:要轻地像一只鸟,而不要像一根羽毛。

此刻我相信也许到了70岁,你依然能够童真地恋爱。

印象中的 日出 (Foto版)

Posted by weishu on Friday, 12 February, 2010

点开观赏大图

en flottant sur l'eau 

泊

 

我们生下来就是为了感受这一切的

Posted by weishu on Sunday, 29 November, 2009

都叫未未,这只是个幸福的巧合。自我的发小们学会说话那一天开始,我就已经被唤做未未了(因为叫舒舒终究是别扭的),后来的后来,我发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叫做未未,这真让人欣慰,尽管他是那样一个彪形大汉。我期许自己并不如你健壮的身躯里储存着如你一般的勇气。

——未未的题记

前些日子的偷窃事件其实没两天就如浮云一般在我心里过去了,而昨晚上几个小朋友在我这吃饭,捷克小子接到电话说一朋友昨晚被人持刀抢劫了,仿佛又为平静生活蒙上了一些阴影。

 而就在昨天下午,我买好了环游欧洲的通票。准备圣诞节出发。尽管过程中是和朋友结伴而行,但是我最后一天要从德国一个人坐六七个小时的火车回来。

 这个星期,拿着受到惊吓的借口,我一个劲儿地对我男朋友撒娇,我发短信,打电话,写邮件给他,告诉他真是有点儿怕,没有他在身边安全感少了很多,如果在巴黎的冬天有他的拥抱该多好。而我又一直都明白,他是个比我还要小的孩子。

 而这几天一个人的时候,我一直在严肃地思考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我到底怕什么呢????

 一:我不大希望我再丢大数额的钱了。

现在的我已经有一定的经济独立能力了,但是还是要承认的是,这次出行是有我父母的资助的。他们资助了我十几年之后,忽然之间,我发现:哟!我也能养活我自己了,尽管只是养活,不是奢侈生活,但也完全满足了我自己的那份小自尊。于是呢想把先前的那份物质依赖一抹而尽,再也不愿意让他们从口袋中掏钱给我了。但这次,无奈之下,又重蹈覆辙。我在这里的所有行为,首先是要对得起他们的那部分钱和我自己的那部分。即使是白送,我也只想把这些钱送给SDF的孩子,让他们好好过一个圣诞。

 二:我希望我能够活着回去,并且尽量毫发无伤。

我要见父母双亲,因为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准备在家亲自下厨,让爸爸妈妈尝尝我的中国菜和法国菜。

我要见我的爱人。他辛苦了很多天准备考研,并饱受相思之苦。我要给他足够强烈地惊喜。

还有那么多那么多朋友要一起吃喝玩乐。桃桃和旷旷家的大火锅也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我。

然后我还得把我第一部正式的翻译作品带回中国,它对我有非同凡响的意义。

 

归纳起来,其实都是身外之人之物让我眷恋

(当然还有一个小常识这里要补充下:害怕是什么呢?

害怕是人在面对一个已经来临的或者是预感要来临的“危险”,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反应出解决办法的一种身体和心理预警措施。这是我在法国心理杂志上找到的解释)

 

那么,有一种行动它叫做思考。我现在想好的办法如下:

l  遇到匪徒,第一时间,折断自己的银行卡。我身上只带十几欧的现金。(上次的三百欧实在是事出有因)

l  随身携带一支对抗的刀具和一瓶保质期内的胡椒粉。

l  不带我的单反相机。(这真让人遗憾)但是暂且是这样决定的,卡片机依然能拍出心中的画面。这让我能够VOYAGER LEGER>

 这些天,我反复告诉我自己:如果今后,你的发肤饱受摧残,请你也一定不要觉得这是一种厄运,因为所有的经验都将为你的灵魂所吸收,你的生命将变得饱满而有力,这种力度一点儿也不掺假,最重要的是你的存在感一定是要远远强于他人的。最后的最后,你可以对很多人说:哼!我才是真正活过的!

 在这篇文章的结尾,请允许我我庸俗地点一下题:我们生下来是为了感受这一切,而不是害怕这一切的!

“夫妻店”乐团–我的清晨,你的午后(二)

Posted by weishu on Thursday, 19 November, 2009

记得暑假前的离别时节,和张玉恒大哥一起送嘉兴回家,乘地铁回珠江路的途中,我说了这样一句话:如果非得给我去法国读书,继而在法国生活找个理由的话,我想对音乐的热爱也许要重于对于文字的情感(YANN TIERSEN又名扬·提尔森是我最钟情的音乐人,如果不认识,可鼓歌一下)

于是,这种强烈地热爱让我在刚来法国不久就遇上了这样的一个乐团,它叫做“夫妻店”。乐团名字的出处十分简单明了,一对夫妻,他们搞音乐。乐团名字的创意是魏舒。

接下来要给出夫妻店乐团的一个简介

丈夫:Grégory

妻子:Elodie

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和一个巧克力肤色的小姑娘,分别比我小三岁和两岁(在这里,我极少见到比我大的孩子,让我常常深感老气横秋,而青春之光屡屡拂面又似乎能让我这个已经22岁的姑娘闻到年轻时自己的味道)

他们俩的血统十分复杂,分别是非洲,印度,中国,法国等不同色泽的血浇灌而成的。如果不同种族的血颜色不一样,那么他们在义务献血的时候应当可为世人闪出一道亮丽的彩虹。这真让人羡慕,而晕血这一现象也将不复存在了。

他们都是法国人,来自法国的海外省,两个让人惊艳的小岛。着实滴惊艳到了,当Grégory打开他硕大的笔记本的时候,他屏保上美丽的家乡让我产生世外桃源的奇妙感觉,当然也有如此的幻觉:我兜里的钱也许是够去玩一趟的了。

他们的爱好是美食和音乐。他们的前一个爱好满足了我的食欲,也安慰了我的思乡之情。因为我的电饭锅便是爱好米饭的他们提供的。后一个爱好满足了我精神不懈的对于宫商角徵羽的追求。

当然,有照片为证。IMGP0652

常常对着这张照片,我会十分想念我那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他没有杜拉斯书中的他的羸弱忧郁之气,更没有白色豪华LIMOUSINE,但是他曾经有一辆让我笑闹一路的捷安特自行车,这也便足矣。

 

接下来要与大家分享便是夫妻店乐团于10月末的现场录音LIVE系列,设备相当简陋,恳请听众重神而不重形,意会即可。

另附一个小册子(livret),介绍一下分工:

鼓手:Grégory

吉他手:Elodie            很惭愧竟然不是我

主唱:Elodie

伴唱:Shu

现场观众:Shu 和一个未出生的小婴儿

右键请击这里: mon amour

p.s.

1.鼓手的技术相当震撼,尤其在现场。

2.下载的时候使用传统手段,拒绝迅雷,若不听劝告,导致无法正常收听评论,博主概不负责。

最后,有一道课后思考作业。请大家猜猜看,当有孕在身的ELODIE唱完后长长舒了一口气之后,有一句MAGNEFIQUE出自谁口呢~~

我的清晨,你的午后(一)

Posted by weishu on Tuesday, 10 November, 2009

这里

 

轻轻地抬起头,

游来一团云彩

它抚摸你孤独的面庞

渗出棉花糖的甜蜜

给你棉被的柔软

 

 

晚霞被风轻轻吹起

而你用手把它抹去

丝丝缕缕,烟消云散

剩下的黑暗

一个人承担

 

 

相机背后的眼睛

度量时刻变化的关系

以及心与物的距离

阳光刺穿镜头

软塌塌的泪水由脸庞向下

幻化成雨水

蒸发

 

 

快来巴黎吧

它从不曾远离

快来巴黎吧

用脚狠狠踩过这里的喧闹与宁静

快来巴黎

你会幻想为它死去

然后因为想念而复生

 

你知道么

我最想亲吻的是你的蓝色的

沉默不语的眼神

担心

我羞涩的表情会不会映在你

辗转的一生

 

 

 

 

在刚刚到住所时候(我住在巴黎五环的凡尔赛),想到再过几个月我就将离开这里,心情十分黯然。这就仿佛刚刚和爱人相恋,却第二天被告知,3个月后你们必然要分手。刚来,我就不想走,这般贪恋之于我似乎已经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了。暂时的离开意味着我还会再回来。又或者,真的告别。如同为了把最为纯粹的爱留给一个人,就是把他关在我的想象里。

《这里》这是我写给他的第一首情诗。

在巴黎,一定是要写诗的。配着红酒和Baguette,可以在写作中度过一个下午。这些日子,我在我的《红色笔记本》上写了无数的字,在等公车的间隙,在等上课的间隙,在一个人散步的路上,在图书馆一个金发碧眼男孩子的对面沉思的片刻。表达的欲望膨胀,可这欲望的方向却是指向自己的。在这里,可以唤起你对一切的热爱,即使曾经寒冷的夜晚被单薄的青年流氓骚扰而害怕,哭泣。这只能增加我对这个城市的刻骨铭心。我想象着马上即将来临的欧洲之行,想得心惊肉跳,然后在公车上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这些天,我遇到了不少可爱的朋友,但是在异乡的孤独感仿佛是一种极为时尚的东西,让你不由自主地想要穿上,不舍脱下,因为一旦脱下,便不再是华丽忧伤的游子了。

IMGP0944附

IMGP0909附IMGP0939附IMGP0886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