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慢(la lenteur)
(谨以此第一部分向性感的捷克作家昆德拉致敬)
小时候,家里有一辆十分拉风的自行车。这辆自行车名义上讲是我爸爸的坐骑,可是从外表上来看,他和它全然不般配,他,清秀,文雅,读书人。它,庞大,笨重,一身古铜,闷闷的光亮。可是只要爸爸一骑上车,所有的形式上的尴尬,矛盾,不相称统统消失,长长地腿轻擦着油光蹭亮的挡板划出完美的圆形,一切都是天作之合。当然,这仅仅是浪漫的铺垫。
自行车刻在我脑中的形象总是和夜晚紧密相连的。我们一家人常常会在傍晚时刻出去喝酒吃饭,谁家小孩过生日,谁家姐姐要结婚,都是夜行的理由。家里只有这一辆自行车,爸爸骑车,妈妈坐在车后,我坐在车前,最稳定的三角就这样构成了,也只有这个时候,我会感到“一家人”的含义其实十分简单。酒足饭饱之后,星星和月亮就都会出来,一家三口轻盈地齐齐上了自行车,在微凉的风里划过月色。野虫们时高时低的鸣叫,自行车骑行过程中忽上忽下的颠簸,爸爸妈妈你一言我一语的断续,都构成了一种玄妙的音乐感。我四年级的时候才拥有我的第一只爱华WALKMAN,而此前对于音乐的理解,就是从这样的时间延续中领悟到的。
小小的我因为困倦,总是在小鸡啄米,每次自行车跨过水沟,我便会被惊醒,于是听到妈妈在后面急切呼唤,不要睡觉呀,小姑娘,要不然就掉下去啦,然后我爸爸就会给我讲些嘛乌子(鬼)的故事,吓得我只能忍着瞌睡和酸疼的屁股睁大眼睛望向黑夜。
于是就惊喜迭出,比如萤火虫,直到大一,有男孩子约我去操场后面的灌木丛一起找萤火虫的时候,那些夜晚的记忆就倏忽全都跑了出来,更多了几分对他的爱意。爱,其实和童年记忆是相连的。
B.速度(la vitese)
家还在上海的时候,身边有很多小伙伴,男孩子居多,我们一起干尽坏事,却总能够最终逃过惩罚,或者说,被打了两下之后,很快又会冲进新的冒险之中。身边也有很多年轻的叔叔,他们的面庞和声音会时时印在我小小的心上,以至于当情窦初开的时候,发现喜欢的男孩子身上会飘忽带着他们的影子。
我的床上一直都有一只熊猫,曾经是大熊猫,现在早已成了迷你小熊猫,是四岁生日的时候,一个叔叔送的。这样说来,小熊猫也快20岁了。她还戴着我为她织的三根手指长的红围巾,我的第一件编织作品,第二件是后来给魏来同学织的灰色围巾。
大熊猫已然迷你小巧了,而叔叔也成了历经婚姻坎坷的中年颓废男子。可是,他25岁的青春,我却一直帮他记着。只因为某个夜晚,某一辆摩托车。
大都会的夜晚是年轻男女的乐园,面容消失在黑暗中,纵情的笑声却被放大。爸爸妈妈常常和朋友们一起去跳舞,在家,没有人管我,就把我也带着,午夜时分,狂欢散场之后,大家跃动的心却没有丝毫要冷却的意思,叔叔那时候还没有女朋友,只有自己和一辆摩托车,爸爸妈妈那个时候的自行车还没有前面的杠,因此妈妈总要抱着我,十分累人。于是呢,叔叔就说,让我来带你们家小姑娘回去吧,爸妈还没有答应,我就先说好,只是因为我还从来没有做过摩托车。(我刚刚六岁,但对于速度有一种狂热)爸妈见我高兴,也欣然答应了,叮嘱他开慢点儿,因为他,一直是年少轻狂的代表,从爸妈平日谈话中,我也模糊地知道他的个性。叔叔很快启动了摩托车,巨响戳破了所有的宁静,我的心也立刻野了起来,他把我抱起来,放在前面,一阵风吹过,我们就飞了起来,所有的树影齐刷刷扫过来,所有的灯光都连成一条线,我欢呼起来,手却紧紧地我在车把的前端。“喜不喜欢叔叔呀?” “喜欢!” “好,以后叔叔经常带你坐车玩”。没有人能够听见我们的声音,速度把声音统统带走了。黑夜里只有一个骑士和小女孩沉浸在速度的欢愉中。
(照片中的男人是我在拿到签证后回南京的动车上抓拍的 chéri,voilà un homme que j’ai pris par hasard sur la route de retour à Nanjing après la joyeuse prise de visa pour la France,je suis bien touchee par son expression)

欣然:
说来我们只有过一面之缘,一干人等散落在北草,用不知何味的啤酒干杯。而那一面却是恰到好处,至少之于我,那是本科四年的巅峰时刻,因为从此以后,有些东西从此就将会为尘土和一种叫做记忆的虚幻了。给你写的信分好几个版本,前几个版本涂涂画画,欲言又止,就统统留给自己当日记了。这一封,至少表面上看来(也就是从字迹的工整程度看来)是最为审慎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审慎得过头,想法太纷纭繁复,以至于显得缓慢)。再过二十分钟,我就要去为人师表了,却得来闲趣,想和你说说话。
看你的博客,我常有在看自己以前博客的幻觉。因此便会感叹人世间缘的妙处(这是句大俗话,但去完法国之后,才知道十分珍贵),在本科四年的尾巴上,认识了这样一个女孩子,(呵呵,我也一直很羡慕高的女孩子)然后能在校内上说话(我的校内是暑假才开始开的),所有的信都始于向内或者向外倾诉的欲望,我的这封也不例外。这里要说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叫做“离开自己”,之于我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离开自己的梦游,所以你也知道了我要和你说的是一个爱情故事。生活中我很少说爱情故事,像个哲人成天说些呓语,但是现在我说的呢的确就是个爱情故事。并且它竟然碰巧还是真的。
那是在布拉格的一班地铁上,到站,停车,开门,一对年轻的父母推着婴儿车走了进来,那只小小的婴儿穿着绿色的青蛙服,是个脸蛋完美的宝贝,他对着紧贴着他站着的裹得像个白熊的女孩子笑,并伸出一只小手。女孩子轻轻握紧他的小手,并远远地给了他一枚亲吻,然后,她又侧过头向与她同行的男孩子望过去。
一个女生写了这样长长地一封短信给了她在法国的爱人,她的爱人在相同的时刻回忆起了相同的画面,于是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你一砖我一瓦把2010年1月2日发生的一切,又再次在空气中编织出了一道屏风,然而又因为虚幻,最终如水波般漾开。
坐在书桌前的男孩子不知哪来的灵感,竟然在头脑中构建出了这样的层层叠叠的场景,忽而随之流下了眼泪,因为他的爱人已经杳无音讯,。她住在遥远的国度,那里有一座会讲故事的长城。她,他的爱人和住在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一样,像一滴水一样消失在了庞大的群体中,一样的脸庞,一样的匆忙神情,一样的烟火气味。
而在盛夏的某天,欣然在水泥森林的阴影中散步,一页发黄的纸张忽然飘过她的眼前,她下意识抓住这张纸片,并开始阅读上面潦草的字迹,“那是在布拉格的一班地铁上……”她忽然明白过来,这是一个远方朋友写给她的信,她甚至还未看清过这个朋友的脸,但她记得她的气息。这是她们的生命轨迹在某刻相交的证据。
我的故事已经说完了,我知道有一天我们会一起喝一杯下午茶,说各自的生活,那些看似真实或者不真实的东西都变成了一个游戏(在我使用游戏这个词的时候,我的表情十分认真严肃,因为我觉得用在这它比谁都靠谱)
不知道那天在暴风雨中,你想到了哪些,最后又是否采用了新雨建议懂得轮滑法呢?这些小事儿都让我好奇。
你一定可以猜出这些不同的笔迹来自于不同的时间段,伴着不同的表情,但给你的这封信一直完完整整安安静静地放在我的大脑中,我有时候讨厌在纸上,在电脑里写字,因为他们从来都无法完整表现我脑中的壮美图景。
晚安了,欣然。
魏舒
10.02.2010
这一篇里包含了好几个独立的故事~~
1.跑完步或者打完球,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躺在草坪上看星星。在剧烈呼吸几乎要撑破胸腔的时候,依然能这样轻松地躺下来,让人想到剧烈和宁静总是能够并存的。
2.而今晚,我却想到了下午和一个法国人说的好玩的事情。
那天一个在中国工作的法国小伙子给我讲了个故事:上课时,他让学生翻译——你有多长时间没有看星星了?
女孩子们表情有些尴尬,说在中国我们从来不这么问。
他追问我,这句话有没有什么性的意味,他特别担心无意中说的话给人误解成性暗示。
我想了下,告诉他:没有,如果非要加上点桃色,大概看星星一般是情人间做的事情。
他才放心。然后问我,那中国怎么说算是性暗示呢,难道也是像我们法国一样说玩“双背怪物 ”的游戏么?(jouer a la bête de deux dos)
我说,现在的话,一般说,今晚,我们出去吧,或者,今晚,你就别走了。或者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说着话,忽然就吻起来,这一刻所有的暗示啊,密语啊,都是牵绊,都是赘余。
3.爷爷和孙女,撑开双臂,小心翼翼地走在操场上为足球赛而画出的白线,生怕自己掉落下来,黑夜中的草地坠落不知去处,仿佛他们是在星空中行走,一座珍珠搭起的桥把爷孙二人一起带到了神秘的世界。
现在,有太少的人有力量把自己抛向星空,而不带一丝牵挂。轻逸地在悬在夜空的竹竿上行走。
4.一个得了脑瘤的女人在弥留之际产下了一枚男婴。这句话本身十分轻。主语,谓语,补语等等。重的是背后一层一层的疼痛和晕厥穿越过身体,而心却一直黏着在另一个生命上。
我不把孩子生命看成是父母,尤其是母亲生命的附庸,不存在归属的关系,我愿意把它看成是一种赐予,就像寒风中,她走过来,用自己的烟点燃了我手中的烟。
5.Honzo收到我的惊喜后,决定要长出翅膀飞过来。我欣然同意了,只是希望长翅膀不会像长智齿那样让你很疼。而我呢,我用写作的方式来抵抗遗忘,这也是我的翅膀。
Paul Valery 说过这样一句话:要轻地像一只鸟,而不要像一根羽毛。
此刻我相信也许到了70岁,你依然能够童真地恋爱。

都叫未未,这只是个幸福的巧合。自我的发小们学会说话那一天开始,我就已经被唤做未未了(因为叫舒舒终究是别扭的),后来的后来,我发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叫做未未,这真让人欣慰,尽管他是那样一个彪形大汉。我期许自己并不如你健壮的身躯里储存着如你一般的勇气。
——未未的题记
前些日子的偷窃事件其实没两天就如浮云一般在我心里过去了,而昨晚上几个小朋友在我这吃饭,捷克小子接到电话说一朋友昨晚被人持刀抢劫了,仿佛又为平静生活蒙上了一些阴影。
而就在昨天下午,我买好了环游欧洲的通票。准备圣诞节出发。尽管过程中是和朋友结伴而行,但是我最后一天要从德国一个人坐六七个小时的火车回来。
这个星期,拿着受到惊吓的借口,我一个劲儿地对我男朋友撒娇,我发短信,打电话,写邮件给他,告诉他真是有点儿怕,没有他在身边安全感少了很多,如果在巴黎的冬天有他的拥抱该多好。而我又一直都明白,他是个比我还要小的孩子。
而这几天一个人的时候,我一直在严肃地思考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我到底怕什么呢????
一:我不大希望我再丢大数额的钱了。
现在的我已经有一定的经济独立能力了,但是还是要承认的是,这次出行是有我父母的资助的。他们资助了我十几年之后,忽然之间,我发现:哟!我也能养活我自己了,尽管只是养活,不是奢侈生活,但也完全满足了我自己的那份小自尊。于是呢想把先前的那份物质依赖一抹而尽,再也不愿意让他们从口袋中掏钱给我了。但这次,无奈之下,又重蹈覆辙。我在这里的所有行为,首先是要对得起他们的那部分钱和我自己的那部分。即使是白送,我也只想把这些钱送给SDF的孩子,让他们好好过一个圣诞。
二:我希望我能够活着回去,并且尽量毫发无伤。
我要见父母双亲,因为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准备在家亲自下厨,让爸爸妈妈尝尝我的中国菜和法国菜。
我要见我的爱人。他辛苦了很多天准备考研,并饱受相思之苦。我要给他足够强烈地惊喜。
还有那么多那么多朋友要一起吃喝玩乐。桃桃和旷旷家的大火锅也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我。
然后我还得把我第一部正式的翻译作品带回中国,它对我有非同凡响的意义。
归纳起来,其实都是身外之人之物让我眷恋。
(当然还有一个小常识这里要补充下:害怕是什么呢?
害怕是人在面对一个已经来临的或者是预感要来临的“危险”,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反应出解决办法的一种身体和心理预警措施。这是我在法国心理杂志上找到的解释)
那么,有一种行动它叫做思考。我现在想好的办法如下:
l 遇到匪徒,第一时间,折断自己的银行卡。我身上只带十几欧的现金。(上次的三百欧实在是事出有因)
l 随身携带一支对抗的刀具和一瓶保质期内的胡椒粉。
l 不带我的单反相机。(这真让人遗憾)但是暂且是这样决定的,卡片机依然能拍出心中的画面。这让我能够VOYAGER LEGER>
这些天,我反复告诉我自己:如果今后,你的发肤饱受摧残,请你也一定不要觉得这是一种厄运,因为所有的经验都将为你的灵魂所吸收,你的生命将变得饱满而有力,这种力度一点儿也不掺假,最重要的是你的存在感一定是要远远强于他人的。最后的最后,你可以对很多人说:哼!我才是真正活过的!
在这篇文章的结尾,请允许我我庸俗地点一下题:我们生下来是为了感受这一切,而不是害怕这一切的!
记得暑假前的离别时节,和张玉恒大哥一起送嘉兴回家,乘地铁回珠江路的途中,我说了这样一句话:如果非得给我去法国读书,继而在法国生活找个理由的话,我想对音乐的热爱也许要重于对于文字的情感(YANN TIERSEN又名扬·提尔森是我最钟情的音乐人,如果不认识,可鼓歌一下)
于是,这种强烈地热爱让我在刚来法国不久就遇上了这样的一个乐团,它叫做“夫妻店”。乐团名字的出处十分简单明了,一对夫妻,他们搞音乐。乐团名字的创意是魏舒。
接下来要给出夫妻店乐团的一个简介
丈夫:Grégory
妻子:Elodie
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和一个巧克力肤色的小姑娘,分别比我小三岁和两岁(在这里,我极少见到比我大的孩子,让我常常深感老气横秋,而青春之光屡屡拂面又似乎能让我这个已经22岁的姑娘闻到年轻时自己的味道)
他们俩的血统十分复杂,分别是非洲,印度,中国,法国等不同色泽的血浇灌而成的。如果不同种族的血颜色不一样,那么他们在义务献血的时候应当可为世人闪出一道亮丽的彩虹。这真让人羡慕,而晕血这一现象也将不复存在了。
他们都是法国人,来自法国的海外省,两个让人惊艳的小岛。着实滴惊艳到了,当Grégory打开他硕大的笔记本的时候,他屏保上美丽的家乡让我产生世外桃源的奇妙感觉,当然也有如此的幻觉:我兜里的钱也许是够去玩一趟的了。
他们的爱好是美食和音乐。他们的前一个爱好满足了我的食欲,也安慰了我的思乡之情。因为我的电饭锅便是爱好米饭的他们提供的。后一个爱好满足了我精神不懈的对于宫商角徵羽的追求。
当然,有照片为证。
常常对着这张照片,我会十分想念我那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他没有杜拉斯书中的他的羸弱忧郁之气,更没有白色豪华LIMOUSINE,但是他曾经有一辆让我笑闹一路的捷安特自行车,这也便足矣。
接下来要与大家分享便是夫妻店乐团于10月末的现场录音LIVE系列,设备相当简陋,恳请听众重神而不重形,意会即可。
另附一个小册子(livret),介绍一下分工:
鼓手:Grégory
吉他手:Elodie 很惭愧竟然不是我
主唱:Elodie
伴唱:Shu
现场观众:Shu 和一个未出生的小婴儿
右键请击这里: mon amour
p.s.
1.鼓手的技术相当震撼,尤其在现场。
2.下载的时候使用传统手段,拒绝迅雷,若不听劝告,导致无法正常收听评论,博主概不负责。
最后,有一道课后思考作业。请大家猜猜看,当有孕在身的ELODIE唱完后长长舒了一口气之后,有一句MAGNEFIQUE出自谁口呢~~
这里
轻轻地抬起头,
游来一团云彩
它抚摸你孤独的面庞
渗出棉花糖的甜蜜
给你棉被的柔软
晚霞被风轻轻吹起
而你用手把它抹去
丝丝缕缕,烟消云散
剩下的黑暗
一个人承担
相机背后的眼睛
度量时刻变化的关系
以及心与物的距离
阳光刺穿镜头
软塌塌的泪水由脸庞向下
幻化成雨水
蒸发
快来巴黎吧
它从不曾远离
快来巴黎吧
用脚狠狠踩过这里的喧闹与宁静
快来巴黎
你会幻想为它死去
然后因为想念而复生
你知道么
我最想亲吻的是你的蓝色的
沉默不语的眼神
担心
我羞涩的表情会不会映在你
辗转的一生
在刚刚到住所时候(我住在巴黎五环的凡尔赛),想到再过几个月我就将离开这里,心情十分黯然。这就仿佛刚刚和爱人相恋,却第二天被告知,3个月后你们必然要分手。刚来,我就不想走,这般贪恋之于我似乎已经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了。暂时的离开意味着我还会再回来。又或者,真的告别。如同为了把最为纯粹的爱留给一个人,就是把他关在我的想象里。
《这里》这是我写给他的第一首情诗。
在巴黎,一定是要写诗的。配着红酒和Baguette,可以在写作中度过一个下午。这些日子,我在我的《红色笔记本》上写了无数的字,在等公车的间隙,在等上课的间隙,在一个人散步的路上,在图书馆一个金发碧眼男孩子的对面沉思的片刻。表达的欲望膨胀,可这欲望的方向却是指向自己的。在这里,可以唤起你对一切的热爱,即使曾经寒冷的夜晚被单薄的青年流氓骚扰而害怕,哭泣。这只能增加我对这个城市的刻骨铭心。我想象着马上即将来临的欧洲之行,想得心惊肉跳,然后在公车上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这些天,我遇到了不少可爱的朋友,但是在异乡的孤独感仿佛是一种极为时尚的东西,让你不由自主地想要穿上,不舍脱下,因为一旦脱下,便不再是华丽忧伤的游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