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慢(la lenteur)
(谨以此第一部分向性感的捷克作家昆德拉致敬)
小时候,家里有一辆十分拉风的自行车。这辆自行车名义上讲是我爸爸的坐骑,可是从外表上来看,他和它全然不般配,他,清秀,文雅,读书人。它,庞大,笨重,一身古铜,闷闷的光亮。可是只要爸爸一骑上车,所有的形式上的尴尬,矛盾,不相称统统消失,长长地腿轻擦着油光蹭亮的挡板划出完美的圆形,一切都是天作之合。当然,这仅仅是浪漫的铺垫。
自行车刻在我脑中的形象总是和夜晚紧密相连的。我们一家人常常会在傍晚时刻出去喝酒吃饭,谁家小孩过生日,谁家姐姐要结婚,都是夜行的理由。家里只有这一辆自行车,爸爸骑车,妈妈坐在车后,我坐在车前,最稳定的三角就这样构成了,也只有这个时候,我会感到“一家人”的含义其实十分简单。酒足饭饱之后,星星和月亮就都会出来,一家三口轻盈地齐齐上了自行车,在微凉的风里划过月色。野虫们时高时低的鸣叫,自行车骑行过程中忽上忽下的颠簸,爸爸妈妈你一言我一语的断续,都构成了一种玄妙的音乐感。我四年级的时候才拥有我的第一只爱华WALKMAN,而此前对于音乐的理解,就是从这样的时间延续中领悟到的。
小小的我因为困倦,总是在小鸡啄米,每次自行车跨过水沟,我便会被惊醒,于是听到妈妈在后面急切呼唤,不要睡觉呀,小姑娘,要不然就掉下去啦,然后我爸爸就会给我讲些嘛乌子(鬼)的故事,吓得我只能忍着瞌睡和酸疼的屁股睁大眼睛望向黑夜。
于是就惊喜迭出,比如萤火虫,直到大一,有男孩子约我去操场后面的灌木丛一起找萤火虫的时候,那些夜晚的记忆就倏忽全都跑了出来,更多了几分对他的爱意。爱,其实和童年记忆是相连的。
B.速度(la vitese)
家还在上海的时候,身边有很多小伙伴,男孩子居多,我们一起干尽坏事,却总能够最终逃过惩罚,或者说,被打了两下之后,很快又会冲进新的冒险之中。身边也有很多年轻的叔叔,他们的面庞和声音会时时印在我小小的心上,以至于当情窦初开的时候,发现喜欢的男孩子身上会飘忽带着他们的影子。
我的床上一直都有一只熊猫,曾经是大熊猫,现在早已成了迷你小熊猫,是四岁生日的时候,一个叔叔送的。这样说来,小熊猫也快20岁了。她还戴着我为她织的三根手指长的红围巾,我的第一件编织作品,第二件是后来给魏来同学织的灰色围巾。
大熊猫已然迷你小巧了,而叔叔也成了历经婚姻坎坷的中年颓废男子。可是,他25岁的青春,我却一直帮他记着。只因为某个夜晚,某一辆摩托车。
大都会的夜晚是年轻男女的乐园,面容消失在黑暗中,纵情的笑声却被放大。爸爸妈妈常常和朋友们一起去跳舞,在家,没有人管我,就把我也带着,午夜时分,狂欢散场之后,大家跃动的心却没有丝毫要冷却的意思,叔叔那时候还没有女朋友,只有自己和一辆摩托车,爸爸妈妈那个时候的自行车还没有前面的杠,因此妈妈总要抱着我,十分累人。于是呢,叔叔就说,让我来带你们家小姑娘回去吧,爸妈还没有答应,我就先说好,只是因为我还从来没有做过摩托车。(我刚刚六岁,但对于速度有一种狂热)爸妈见我高兴,也欣然答应了,叮嘱他开慢点儿,因为他,一直是年少轻狂的代表,从爸妈平日谈话中,我也模糊地知道他的个性。叔叔很快启动了摩托车,巨响戳破了所有的宁静,我的心也立刻野了起来,他把我抱起来,放在前面,一阵风吹过,我们就飞了起来,所有的树影齐刷刷扫过来,所有的灯光都连成一条线,我欢呼起来,手却紧紧地我在车把的前端。“喜不喜欢叔叔呀?” “喜欢!” “好,以后叔叔经常带你坐车玩”。没有人能够听见我们的声音,速度把声音统统带走了。黑夜里只有一个骑士和小女孩沉浸在速度的欢愉中。
(照片中的男人是我在拿到签证后回南京的动车上抓拍的 chéri,voilà un homme que j’ai pris par hasard sur la route de retour à Nanjing après la joyeuse prise de visa pour la France,je suis bien touchee par son expression)

























